家暴不只有肢體上的暴力,如毆打對方、賞對方巴掌、拉扯頭髮、防害性自主、濫用親權等;言語的騷擾,如污辱、恐嚇、警告等;精神的迫害,如虐待寵物、破壞東西、干擾作息、以自我傷害做情感勒索等,都稱得上是家庭暴力。一旦您遇到讓您覺得受到威脅的狀況,務必要趕緊求助專業人士解決。隱忍只會進一步讓您陷入黑暗深淵。 許多遭受家暴的受害人,都會有著「再給他一次機會」的想法,即使狠下心提告,也常在事後因為對方道歉,承諾不再犯後心軟撤告。可惜的是施暴者因為心理問題,通常還是會一犯再犯,打完再道歉,道歉完再打,是非常常見的循環模式。而受害人往往在這種模式中往往會被摧毀自身尊嚴,逐漸產生不符真相的扭曲想法,如「一定是我做錯了什麼」、「這都是命」、「不反抗他才不會被打得更慘」、「離開他我沒辦法生活」......等,因此愈是拖延,愈會離不開家暴環境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