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產業新聞
 
 
[ 2009-01-15 ]
違反毒化物與環境用藥管理法 將加重處罰

在網路上拍賣非法環境用藥的網友要小心了,今年2月開始,違反毒化物與環境用藥管理法,違反數量越多,罰得越重,不再是罰最低罰鍰。

 

環保署「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」與「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」,從今年2月1日起生效,1年內再次違反相同法條,將加重處罰,以遏止毒性化學物質與環境用藥運作業者僥倖心態。

 

環保署指出,「違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」罰鍰額度從新台幣6萬至30萬元,一般是民眾忘了申報所導致。

 

環保署表示,「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處罰鍰額度裁量基準」是勸阻,之後才是開罰,罰金從3萬元至15萬元;一般來說,是以環境用藥居多,如網友喜歡在網站上拍賣國外帶回的蟑螂藥、螞蟻藥,或是有商家為了要壓低成本,製作沒有合法登記的偽藥,以前沒有分情節輕重,都是罰最低罰鍰,新的辦法將則視情況裁罰。

 

環保署表示,新的裁量標準,將改變過去基層稽查人員在處理違反毒化物與環境用藥案件時,一律處以最低罰鍰;此次裁罰基準,考量到違反運作毒性化學物質或環境用藥之種類、數量、運作量大小及1年內違規次數等因素,加重罰鍰額度。

訊息出處 :yahoo新聞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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